可以选择两种办理方式,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都是可以的。
下面是具体的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1、申请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2)注册开通或登录账号。
(3)查阅事项在线预申报。
(4)网上预审通过。
2、受理(当场)申请人向收件单位提交预审通过的材料(可邮寄),收件单位核对材料,作出受理决定。
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预收件回执》、《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
3、审核(材料审核:4个工作日内;特别程序:5个工作日内)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查,组织特殊审查(实地核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查条件的,审查人作出符合的结论。
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查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查结论告知申请人。
4、审批(3个工作日)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查结论,作出审批决定。
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办结并出具《城市排水许可证》;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办结并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不予通过原因。
5、办结(审批决定当天)审批单位完成制证并办结,送达出证窗口。
6、送达申请人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到场领取结果。
窗口办理:
1、申请
(1)申请人备齐材料到行政服务大厅现场申请。
(2)引导申请人到自助服务区。
(3)查阅事项提出申请。
(4)现场取号。
2、受理(当场)申请人到窗口提交材料,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审核材料并作出受理决定。
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预收件回执》、《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
3、审核(材料审核:4个工作日内;特别程序:5个工作日内)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查,组织特殊审查(实地核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查条件的,审查人作出符合的结论。
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查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查结论告知申请人。
4、审批(3个工作日)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查结论,作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办结并出具《城市排水许可证》;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办结并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不予通过原因。
5、办结(审批决定当天)审批单位完成制证并办结,送达出证窗口。
6、送达申请人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到场领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