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出台街道执纪审查工作实操指引 破解街道监督执纪“瓶颈”

  为全面加强街道监督执纪工作,龙华区近日出台《关于加强街道执纪审查工作的实操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打通基层监督执纪机制“壁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明确职能定位,解决街道“不能”监督执纪问题。针对街道纪工委在执纪审查过程中职能不清、能力不足等问题,《指引》对每个环节街道纪工委的职能、权限进行明确,让街道纪工委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如在受理信访举报中,明确街道纪工委可以受理同级党政机关管辖以下职级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举报。同时,将职能重心下沉一级,给予街道纪工委更多的空间,如在立案审查对象划分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明确除党组织、副科以上党员干部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需提交街道党工委书记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外,其他党员干部的立案均由街道纪工委研究决定,使之能更精准的按照程序处置。

  规范操作流程,解决街道“不会”监督执纪问题。《指引》共32条,分别对受理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实施谈话函询、组织初步核实、开展执纪审查、案件移送审理、处分决定和执行7个环节进行了全面梳理,每个环节都从程序、时限等作了细致规范,如对时限进行了调整,对于简单的违纪问题,缩短了审查和结案期限,坚持快查快结。同时,配套制作流程图,直观显示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形成执纪审查的“闭环”。

  坚持问题导向,解决街道“不敢”监督执纪问题。为解决街道执纪工作阻力大、干扰多问题,《指引》强化对街道执纪审查工作的领导,对重要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和涉及重要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要求街道纪工委第一时间向区纪委报告,防止压案不查。并将可能存在阻力的重要环节进行了专门要求,如遇到阻力可以通过区纪委交办、协助实施审查取证措施等。同时,实行问题线索归口管理、案件归口审理,从源头和结果上由区纪委把好关,既保证执纪审查的工作质量,又在一定程度上释放街道执纪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