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安排有哪些?

  

  漫画:冯大美

  

  我该怎么办

  元旦将至,各类年终总结活动也多了起来。哪些活动能参加,哪些不能参加,成了摆在不少人面前的一道选择题。街道干部老王通过“廉洁深圳”微信公众号给“纪律君”留言,问究竟什么是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

  “纪律君”如是说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作风建设的要求越来越具体,为使领导干部能公正地执行公务,党内法规对此做了全面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其中,“宴请”包括在公务交往中的宴请和非公务交往中的宴请。

  “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是指与执行公务相关联的、与正常履行公务相冲突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接受这种活动安排,就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这种“可能”,并不是以接受安排的党员主观意愿为依据,而是根据客观情况由组织分析判定。比如说,下级有求于上级时对上级的宴请,工作对象对有关部门人员提供的旅游,受监督管理的一方对实施监督管理的一方提供健身活动,下级单位为了获取政治、经济利益对上级领导部门工作人员提供的娱乐等活动,无论是什么标准,无论花的是否是公款,只要是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安排,就一概不能接受。

  相关案例

  2016年9月7日至13日,江西万年县森林公安局政委虞航海和该局梨树坞派出所所长冯纪龙,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吴某某安排到西藏旅游活动,并多次接受吴某某安排吃请。事后,二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延伸阅读

  党的十九大闭幕后,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就审议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研究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这既是对党的十九大新部署新要求的坚定贯彻,也向全党全社会释放了强烈信号: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驰而不息改进作风,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每月通报的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数字更是一记记“实锤”,证明着党中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立场和巩固拓展成果坚如磐石的决心。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意识到正风肃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牢抓住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个根本,在严格规范自己的基础上带动全体党员行动起来,自觉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为党的作风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