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深圳市365平台拒绝提款怎么办_beat365体育亚洲网页版_365bet苹果版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就业服务 > 政策文件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0-01-23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本市符合条件的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按企业及其职工6个月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确定,即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5%予以返还。

          二、在本通知印发前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2号)已发放到账的本市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资金有效;在本通知印发后尚未发放或未到账的,按本通知确定的返还标准予以返还;其中已发放到账标准低于本通知确定的返还标准的,按本通知确定的返还标准予以补齐。

          三、进一步规范审核工作规程。建立人力资源保障部门

          与财政部门的会审机制,受影响企业稳岗返还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发放;对返还涉及资金金额较大的,报市政府审定。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2020年1月23日

          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推送:

        您关注该信息后,此类信息如有更新系统将主动为您推送,是否关注

        2020-01-23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haochang56.com/bsfw/ztfw/jyzt/zcwj13/content/post_7651890.html

        主办:深圳市365平台拒绝提款怎么办_beat365体育亚洲网页版_365bet苹果版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深圳市365平台拒绝提款怎么办_beat365体育亚洲网页版_365bet苹果版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3050037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7157920号-1

        公安备案号公安备案号:44030502001326